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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电视台二套影视频道 时段广告优势折扣
投放备注:
·黄金时段3折优势代理
媒体标准刊例:
媒体简介:
·电视台:山西电视台
·频道:二套影视频道
·广告类型:时段
·广告预定:广告发布日前15天
·受众:所有人

山西影视频道是山西广播电视台旗舰式的地面频道。作为“山西影视剧第一平台”的王者气场将空前强化,全年五大精彩剧集“播出季”持续给力,频道四架马车:电视剧、电影、栏目、大型活动将使频道成为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具有良好受众和客户基础的山西第一地面频道。

频道定位:以影视剧作为频道第一竞争力,以娱乐作为第二竞争力,用影视、娱乐这两个有强烈凝聚人气的内容为号召,张扬频道的专业个性,以差异化为最大诉求,打造山西第一地面频道。
主宣传语:山西影视频道,精彩好戏正在上演!

影视频道的优质资源―电视剧、电影、栏目、大型活动使频道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专业定位、良好观众和客户基础的山西第一地面频道。山西影视黄金时段《第一剧场》每晚新剧四集连播,是省内电视剧播出体量最大的专业化平台,每晚好戏连环,精彩不断。山西影视:大剧擎天,好戏立地。影视盛宴,邀您共享! 
投放须知:
    1、凡在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各频道投放的电视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精神。
  2、电视广告的发布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健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言过其实。内容低级庸俗和录像带达不到技术标准的广告不予播放。
  3、广告公司在投放广告前应持有以下有效证明:
  (1)广告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
  (2)广告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
  (3)广告发布需经有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
  4、凡在我台各频道播放的电视广告,播出前必须签定正式的广告合同。广告播出一律按先付款后播出的办法执行。合同签定后客户未能及时付款,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约,责任由客户自负。广告主的播出带需在播出前一星期提供给我台。
  5、正在播出的广告如果要求变更或停播,必须提前3天签定合同变更单,经双方确认盖章后方可执行。
  6、为确保合同履行,合同签定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需有10%的保证金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实际播出量小于合同播出总量的80%,则保证金全部扣留;如实际播出量达到合同签订总量,保证金可以抵付末月广告款。
  7、各段位指定正一或倒一条加收30%;正二或倒二条加收20%;正三或倒三加收10%(如遇栏目或剧场冠名,则正三条或倒三条加收10%变为正四或倒四条加收10%,依此类推。)
  8、公益广告按所播出段位广告刊例价40%收取。
  9、每周二下午机房检修设备,下午广告在检修前播出。
  10、各段广告播出时间误差在30分钟内,属正常播出。如因重大节目或特殊宣传活动导致广告提前或顺延60分钟内播出,我台也视为正常播出,不予以补偿。
  11、我台对广告播出实行网络全程监录,若有疑议,需在90天内查询,查询结果以我台或第三方提供的监测证明为准,过期一律 按正常播出处理;凡客户查询已播出的广告,如确因我台原因造成漏播、错播、我台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一的原则予以补偿。
  12、本须知是《山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广告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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