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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电视台浙江卫视 时段广告优势折扣
投放备注:1994年元旦,浙江卫视通过卫星传送节目,信号覆盖全国及周边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20亿人口。上星十年来,浙江卫视充分利用地处长三角南翼的地缘、人文及经济优势,不断创新,在观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到2002年,浙江卫视在全国的可接收人口为6.67亿,稳居省级卫视前茅。 浙江卫视上星时间长,到达率高观众认知度、美誉度好,具有良好的人才资源。截至目前,频道共拥有职工428人,其中正式181人,聘用104人,临时143人。频道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有125人,占全体职工总数的29%,其中副高28人,正高9人。 2004年,浙江卫视继续强化新闻主干地位,全天设置四大新闻板块,为观众提供丰富权威的新闻资讯。特别是每晚18:00至19:00即将推出60分钟强档新闻节目,囊括了以时政新闻为主干的《浙江卫视新闻》、以深度报道见长的《新闻观察》和专业财经节目《今日证券》,共同打造晚间收视第一高点。21:30分的《新闻晚报》,在内容上进一步突出本土化和个性化。本着“精简栏目、树立品牌”的宗旨,削减自办栏目,集中优势力量,打造周六强档。在每周六19:40至21:35推出全新策划制作的《人生AB剧》和《风雅钱塘》两大重点栏目。各具特色的自办栏目《纪录》、《生活新主张》、《亚妮专访》、《帮助》、《时尚百分百》、《财富人生》统一安排在晚间十点档推出。在周末日间,则以连续两天、每天五集的密集编排,为观众献上周末电视剧大餐。 2004年,浙江卫视将根据产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着品牌经营战略,求真务实,同心协力,积极寻求新的突破。新时期浙江卫视的目标是:“创新、发展、争先”,靠竞争促创新,以创新求发展,不断追寻第一。通过努力打造频道品牌、提升市场份额,力争使浙江卫视成为国内有影响的强势媒体。
·黄金时段3.8折优势代理
·非黄金时段2折优势代理
媒体标准刊例:
媒体简介:
·电视台:浙江电视台
·频道:浙江卫视
·广告类型:时段
·广告预定:广告发布日前15天
·受众:所有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直属的新闻宣传单位。于2001年12月26日成立,由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浙江广播电视报社、大众电视杂志社、浙江音像出版社、浙江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浙江电影制片厂、浙江省电视节目交流中心、浙江音像资料馆、浙江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广告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国际新闻交流中心(梅地亚宾馆)、浙江广播电视工程公司、浙江广播电视服务公司、浙江广播电视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浙江广播电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联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联合组成。集团总资产22.61亿元人民币,员工3800余人。
    目前,浙江广电集团己完成了作为法人实体的内部整合,形成了以广播影视为核心主业,兼营多种媒体,开发相关产业,集团母体和子公司两个层次,集多媒体、多功能、多品种于一体的集团化发展的格局。集团管理层由党委会、管理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及10个相关管理部门组成。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母体,由原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以及为之服务的技术保障、行政服务单位整合组成,拥有广播、电视共14个频道,即广播新闻综合频道、经济频道、文艺频道、音乐调频、交通之声、健康之声、旅游之声等7个频道;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浙江卫视)、钱江都市频道、经济生活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影视文化频道、体育健康频道、公共频道等7个频道,实行以频道制为主,集团对频道的两级管理。集团每天播出广播电视节目270多个小时。其中广播、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浙江卫视)于1994年起通过卫星传送,是国内最早实现全国覆盖的几个省级广播电视机构之一。目前,浙江卫视已有效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县。集团广播电视协调发展,节目质量、制作水平、经营收入等在国内都有较好的声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强的实力。
  集团下属子公司经营报刊出版、影视剧节目、音像制品、传输网络、科技开发、工程建设、器材营销以及房地产开发、旅游餐饮等多种媒体及广播影视相关产业,在全国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已形成浙江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总社(下辖浙江广播电视报社、大众电视杂志社、浙江音像出版社)、浙江天元影视艺术中心(下辖浙江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浙江电影制片厂)、浙江广播影视资源研究开发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浙江广播电视工程公司、浙江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下辖浙江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浙江广联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及市县网络传输公司)、浙江广播电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实体;并正在整合、联合形成其他相关产业的经营主体。
 
投放须知:
    1.在我台播出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并具备相关的有效证明。广告播出后,凡发生与《广告法》相悖的法律责任,由广告提供者负责。 
    2.各段广告指定正一位置或倒一位置加收30%;正二位置或倒二位置加收20%;正三位置或倒三位置加收10%;周六、周日广告价格上浮20%。 
    3.非标准长度广告,20秒以5秒加15秒的价格计算,晚间30秒以15秒乘2的价格计算。
    4.客户已经确认广告时间及位置后,如改变应提前一周以书面签章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更动。 
    5.我台对广告播出实行全程监录,广告部每月提供的播出单即为播出证明。 
    6.因机器播出故障或因宣传需要而节目变化,本台有权调整广告播出日期及时段,并不承担调整之责任。
    7.未尽事宜由浙江卫视广告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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