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京电视台上了热搜,起因是春晚上由何冰和韩童生两位老师合说的相声兔年说兔,据说今年的春晚,北京电视台的春晚收视率排名第一,兔年属兔的相声,据说也是广受好评,有网友说,这是今年春晚相声作品中最亮眼的一个,而且还不是由专业演员说的,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个相声成为了北京电视台的打脸之作,春晚播出以后,相声的作者三个人一致向北京电视台提出抗议,未经他们的允许,擅自使用他们的作品,而且还是在他们三个人一致明确表态,不允许北京电视台使用的情况下,采取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法,节目预告单上没有,演出时却有了,让你干瞪眼,没办法,令人感到气愤的是,面对三作者异口同声的质问,北京电视台一副江湖大哥的样子,一抱拳,对不起,完了,看了对于这个事情,双方之间的对话,很是让人气愤,糖糖北京电视台怎么能干出这样公然侵权的事情?和人沟通,人家不同意,就来个霸王硬上弓,是不是有点太不讲道理了?可是仔细想一想,这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央视和陈佩斯,朱时茂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当年央视不也是堂而皇之明目张胆的做了那件事情吗?对于这样稍有常识,就知道这件事情违法,侵犯了人家的著作权的事情,竟然还有人认为,北京电视台的做法并无不妥,甚至说,北京电视台通过这台相声节目,让你增加了知名度,你应当感谢北京电视台才是,还有人搬出了法律条文为其辩护,意思是为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进步,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法律允许使用,但是说这种话的人是不是知道具体的情况?北京电视台是否支付了报酬?那电视台春晚的广告算什么?按照他们的说法,所有的盗版网站都不收费,也没给谁钱,也合法吗?保护著作权,尊重创作者的权益,这是全世界的共识,在任何国家都受到保护,这样的常识北京电视台不知道吗?不能因为店大欺客,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该不是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的落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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