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公路沿线交通和路域环境。根据《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富宁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境内地方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沿线的广告、宣传标语等非公路标志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6月16日,在富宁至里达路的入城口,记者看到,整治工作组正在使用切割机、装载机等设备对该条公路两侧的违法广告牌、宣传标语进行拆除。 在公路沿线设置非法广告类设施,极易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公路路域环境,对行车安全造成很大安全隐患。这些擅自设置的广告牌,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属于非法设置,严重侵害了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有关设置规范,不得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畅通和公路路域环境协调,并依法申请取得许可手续后方可设置。 富宁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荣华:此次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整治工作从2020年5月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个阶段是摸底排查和宣传告知阶段。第二个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针对在限期内未主动拆除的非公路标志,我们组织人员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强制拆除。第三个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 经过前期全面摸底排查,在地方养管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0米可视范围内和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30米可视范围内,共有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548块,其中:公益类189块,商业类359块。 目前,清理整治工作进入第二阶段,截至记者发稿时,拆除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源:富宁融媒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汤维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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