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的刘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明溪口镇市场监管所有关工作人员到餐馆检查时,介绍广告制作经营者为商户制作公示栏。 国办督查室收到刘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湖南省政府核查办理。湖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怀化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核查,刘先生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8日,明溪口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某,及工作人员孙某与村干部田某,一同前往明溪口村,督促未公示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的商户进行整改。同时,以方便餐饮经营者制作公示栏的名义,邀请当地广告制作经营者石某随行,并向餐饮经营者推荐石某,由其制作餐饮店信息公示栏。 期间,共有3家餐饮经营者选择在石某处制作了公示栏,每个公示栏的价格为120元。 核查组认为,明溪口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开展餐饮店信息公示检查期间,邀请广告制作经营者随行,并为其介绍广告制作业务,违反了有关工作纪律。 经督促,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明溪口镇市场监管所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同时对所长刘某给予组织约谈、停职1个月处理。怀化市责令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开展工作,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1月22日,九派新闻拨打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沅陵县人民政府的电话,截至发稿,暂未接通。 九派新闻记者 黄巧文 【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来源:九派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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