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11月7日讯(记者 罗春娇)我市中心城区高立柱广告、屋顶广告将逐渐消失,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将更加规范。近日,《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控制规划(2018-2035)》对外公示,规划目标为“点亮株洲城市名片,打造街道轮廓分明、广告有序的活力之城”。本次规划范围为株洲市区行政管辖范围,中心城区218平方公里范围为重点控制范围,具有代表性的“两心(中心广场、长江广场)、两路(建设路、新华路-天台路)、三通道(株洲大道、荷塘大道、迎宾大道)、五节点(红旗广场、响石广场、炎帝广场、武广西站、火车站)”为重要节点设计。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下,结合市区各地款商业价值分析,归纳其景观相似性,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划分为集中展示区、一般设置区和严格控制区。 集中展示区指商业活动密集,人流量大,户外广告价值高并且有助于体现城市经济繁荣特色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和商业集中地带。集中展示区允许设置较多数量的户外广告,鼓励丰富多样的广告形式和设置方法;允许设置建筑标示,鼓励设置个性化的店招招牌。 △“两心“(中心广场、长江广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一般设置区指广告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等影响较小的城市区域,主要分布在居住功能、文化活动功能区域,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形式;允许设置建筑标识,有序合理地控制店招招牌的数量和形式。 严格控制区指广告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市生态绿地、教育、行政等功能区域。这一区域禁止设置商业广告,在特定位置允许设置少量公益广告;允许设置建筑标识,严格控制店招牌匾的数量和形式。 △“两路“(建设路、新华路-天台路)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规划还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地块划分(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控制地块)、路段划分。其中,路段划分以每条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为依据,并通过对道路等级和道路在城市风貌中的综合考虑,将道路划分为集中设置路段、禁止设置路段、控制设置路段三类。 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及店招牌匾做出了控制规划,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的各类要素,提出规定性和引导性要求。店招牌匾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轮廓线范围,要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协调,总体符合“一楼一线,一店一招”。 近期户外广告调整重点有哪些? 根据规划,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立柱式广告、屋顶广告等将成为近期户外广告调整重点。 近期户外广告重点调整类型: (1)大型落地式广告综合调整:逐步拆除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立柱式广告,以及快速路两侧大型立柱式广告;(2)调整小型独立支撑广告:按照规范,降低小型独立支撑广告密度,拆除禁止设置路段内的小型独立支撑广告;(3)清理整顿屋顶广告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广告;(4)调整清理道路附属设施广告:拆除所有的不符合规划的道路附属设施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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