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惠州市的业主向我们记者投诉,他们购买的商铺按规划应该打造为美食街,但是现在却变成了菜市场,而且之前承诺进驻商场的品牌商家如今也不见踪影,到底怎么回事呢? 业主翟女士称,她在2018年8月她通过中介介绍购买了位于惠州市魅力新天地商场一楼的一个商铺。根据招商广告和销售的介绍,商场1楼将打造为美食城24小时营业,2楼3楼正在规划,已经吸引了海底捞、星巴克、必胜客等大牌餐饮入驻,并且已经招商完毕。翟女士当时觉得商铺前景不错,便和中介签下合同,买下了位于商场一层的一间商铺。 魅力新天地商场 魅力新天地商场宣传海报 商铺业主 翟女士:当时在签合同的时候,他们还给我们看了一个必胜客的盖章页,但是当时我老公,要拍的时候他就立马拿走,说是公司内部机密不让拍,然后说这些我们都已经招商进驻了,后边我们有去看过,发现他没有在装修,然后我们就发现有点上当受骗了。 签下合同后,翟女士发现不妥,便多次到魅力新天地了解招商情况,但2年时间过去了,之前中介提到的大牌餐饮企业却一个都没有见到。而最近翟女士还发现,原本要打造成美食街的魅力新天地商场,如今已经被改造成菜市场,原本规划好的商铺格局也被重新打乱 魅力新天地商场已被改造成菜市场 商铺业主 翟女士:现在(1层)变成了菜市场,把我们整个(商铺)格局都打乱了,有的商铺变成了过道 或者大厅。 商铺业主 徐先生:现在他(商场)是以菜市场的规划做成一个菜市场,里面的商铺,摊位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业主买的是商场铺,但是现在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一个菜市场。 为证实翟女士的话,记者特意前往了惠州市魅力新天地商场了解情况,在暗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商场一楼已经被改建成名为昌丰超级街市的生鲜市场,内部的装修基本完成,但并没有看到宣传中提到的星巴克、海底捞等大牌餐饮企业 魅力新天地商场已被改造成菜市场 随后记者询问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宣传的大牌餐饮企业入驻以及美食城等规划都属于中介公司的销售手段,并没有写进翟女士和徐先生的合同中,所以不是他们的责任。随后商场的工作人员还拿出了当初和徐先生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并表示美食街改建成菜市场的行为合理合法 当初和徐先生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 商场负责人:“因为你们的协议委托上,他是非常的明白写的,我看过那个协议,他完全自主决定的东西,不需要经过你们同意。” 工作人员提供的合同中写到,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条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无权以任何方式向该物业的实际使用人收取租金及任何费用,亦无权干涉乙方或实际使用人对该物业的使用。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的规定,商场改建为菜市场并不需要征求徐先生的同意,他们也无从干涉。难道有了合同商场就可以为所欲为、随意改建了吗?对于这个条款,有律师认为是霸王条款。 张海荣 律师 律师 张海荣:“我认为这个是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如果以这样的条款来排除业主的权利,比如说他的知情权或者监督权,业主可能不知道他的房子在干什么,是不是进行合法的经营,或者是不合法的经营。” 此外张律师还提到,魅力新天地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口头宣传和书面宣传也属于虚假宣传的一种形式,当商业宣传具有或可能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倾向或决策能力的,就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律师 张海荣:“这个项目如果明确说了有商业品牌入驻,在后面实际又没有,我认为他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是属于虚假宣传。” 最后张律师还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应该先仔细核对合同信息,在签订合同后还应该把关于房产的宣传资料、合同信息保留好,在受到利益损害时要学会利用法律维权。 ————————————————— 记者:王志军 曾语辉 摄像:徐小龙 曾语辉 责任编辑:赖禧 丁海利 来源:南方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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