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综合自电影制片人、网络大电影、娱乐产业
3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通知指出: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四点要求: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为大家划重点:
1、不得对影视作品再次剪辑创作。意味着现在网上各种影视内容的混剪视频、鬼畜视频、恶搞视频,包括谷阿莫、淮秀帮等影视短视频类,还有B站很多视频将面临风险。
2、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作品不得发布预告片、片花。也就是说,以后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作品,将不得发布预告片、片花,这将直接影响影视剧的提前预热和宣传。并且,网络大电影、网剧日后也要和影视剧剧一样,不能坐“标题党”,不能靠低俗创意吸引点击,不能炒作“未审核”等版本。
3、“无证经营”的广告主将再无与综艺节目进行广告合作的可能。今年多台卫视春晚冠名方临时更换一事曾引发广泛关注,以后品牌方的资质问题将进一步得到了电视、网络节目播出平台的重视。
4、权利和责任下放,落实到辖区属地!以上所有监管,权利和责任均下放到各省广电局,由各省广电局负责监督各辖区网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处罚。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此禁令短期影响巨大。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粉丝经济,全民吐槽与参与二次创作组成了其最重要一环,虽然有时二次创作的视频是对原本作品严肃性的解构,但产生的娱乐化效果,无疑也反哺了原作,极大增强了传播效果,对原创内容有所增益。然而就长期来看,此政策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版权规范化,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只不过在全民短视频热潮的今天,一纸禁令会能让这一切降温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对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投诉的此类节目,要立即做下线处理。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各视听节目网站播出的片花、预告片所对应的节目必须是合法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祝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制作、播出的片花、预告片等节目要坚持正确导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炒作。不能做“标题党”,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不得出现包括“未审核”版或“审核删节"版等不妥内容。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要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视听节百网站进一步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对网上传播的剪拼改编节目、片花预告片,以及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情况的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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