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波斯 来源丨传媒头条
日前,为加快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中,媒体融合、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被作为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
针对媒体融合,《意见》提出,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支持构建基于“三网融合”的“内容+平台+终端”的媒体传播链,推进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互动融合、一体发展。
支持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拓展网络和新媒体业务,发展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等新业态,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产业。
可以看出,媒体融合背景之下,国际传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要求。在技术手段不断革新的趋势下,既往的国际传播战略需要被重构,更新传播观念和手段,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在世界舆论格局中的话语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成为媒体融合的重中之重。
《意见》中,媒体的转型升级再次被强调。一方面,要推进报刊、电台、电视台媒体之间的融合,构建新型主流媒体。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应积极拥抱互联网,向网络和新媒体端创新业务模式,主动寻求转型。
对于广播影视的发展,《意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广播方面,支持广播行业探索运用音频分享平台、手机电台应用等新媒体终端实现转型升级。
近几年,喜马拉雅、荔枝FM等音频分享平台的出现,为音频内容“触网”提供了方向,也拓展了广播内容的传播渠道。对于传统广播行业而言,必须强化其在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影响力,以新技术、新形式为依托,拓宽传播渠道和生存空间,打造自己的传播平台,提升广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这是传统广播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影视方面,《意见》提出,要用好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选题策划、内容创作、后期制作和院线发行等环节,完善精准扶持政策,加强主动对接服务,支持影视行业优质企业、领军人才扎根北京发展。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电影票房由2003年的10亿元猛增至2017年的559.11亿元,今年票房更有望达到700亿元的历史高峰。而电影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扶持,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出台下,不断激活创造力,完善产业链,走出国门才是中国电影发展的应有之义。
出版发行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开拓新兴增值业务领域。
以图书、报刊、杂志为代表的传统出版行业面临着新型阅读模式的冲击,转型升级更显迫切。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数字化,通过渠道融合,将品牌价值向网络平台和移动平台平移和拓展,借助新媒体渠道提升传播效率和信息覆盖率,扩大影响力,才能帮助传统出版行业应对生存危机。
另外,新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动漫产业带来了新的契机,《意见》特别提出要支持原创动漫平台建设,扶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加强移动终端动漫作品的开发推广。同时,要加强网络游戏出版物内容审核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支持举办高品质、国际性的电子竞技大赛,促进电竞直播等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演艺娱乐领域,《意见》要求要着力发展演出剧目创作、舞美设计、演出经纪、演出票务等演艺产业关键环节,重点扶持代表北京地域特色、展现京味文化的经典剧目展演,全面繁荣演出市场。
加强文化设施盘活利用,推动现有演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动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增强体验式服务,鼓励规范化连锁经营。
此外,所有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都离不开技术的储备,《意见》将科技作为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提出:
打造数字创意主阵地。加快互动影视、超感影院等新型产品开发,加大情感感知、新型人机交互、全息成像、虚拟现实、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等技术创新力度;
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有效衔接,支持发展高精尖文化装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等先进技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应用,提升影视后期制作、艺术展演展陈、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商业模式和产业业态,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文化创意领域“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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