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波斯 来源丨传媒圈
导语:以往对新闻出版业的规定主要是从准入制度上进行约束,但随着纸媒的衰落,这一次开始了对退出机制的完善。
7月20日,中国记者网发布《关于统计休刊和无法正常出版报刊有关情况的通知》。
《通知》指出,因有关单位机构调整、报刊业转型升级、少数报刊经营不善等原因,不少地区和中央主管单位出现了报刊长期休刊或长期不能正常出版的情况,给报刊管理和结构调整带来一定隐患。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各省(区、市)长期休刊及不能正常出版报刊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
自去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纸媒面临生存危机。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已有近20家报纸休刊停刊,而“退市”主要原因在于经营不善。但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报纸采取的是休刊,一部分则直接宣布停刊。
例如,6月22日,《西部商报》宣布将于6月23日休刊;6月30日,《新疆都市报》发布致读者信宣布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停刊。
停刊,一般意义上是指永久不再出版,刊号也随之停止。而休刊也意味着停止出版,但可能过段时间会继续发行,时间长短不定,所以能在一段时间内保留合法刊号不作废。
过去纸媒发展繁荣,有报纸休刊或停刊会马上转型做一份新的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报纸,刊号资源十分抢手。如今,刊号的市场需求虽然大大降低,但由于政府行政部门规定报纸不得随意出版,对办报实行主管、主办制,以控制刊号的方式进行严格限制,申请新刊号变得十分困难,所以报纸刊号依然是一种稀缺的和有价值的资源,而稀缺资源即使没有市场价格,也是有潜在价值的。
因此,即便现在一些报纸不再出版了,主办单位考虑到刊号的稀缺性,也不会轻易按照规定将其注销。
但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报纸休刊连续超过10日的,报纸出版单位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休刊备案手续,说明休刊理由和休刊期限。
报纸休刊时间不得超过180日。报纸休刊超过180日仍不能正常出版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出版许可证》,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这意味着,休刊时间超过180日的报刊必须注销,刊号也随之作废。
但以往对新闻出版业的规定主要是从准入制度进行约束,报刊的退出机制并不严格,而这一次恰恰是对退出机制的完善。
一方面,由于市场原因,越来越多的纸媒无法维持运营,但因为考虑到刊号的稀缺性,依靠市场淘汰的方法让报刊自行“摘牌”还是不太现实,依然有很多报纸在停休刊之后不去报备,所以才有了这样的通知出台,以加强对期刊的规范管理。
另一方面,此前,报刊缺乏退出机制,只“生”不“死”,报刊业发展缺乏生机和活力。这一次,主管部分将通过新的规范形式让一批长期休刊或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报刊退出市场,收回刊号,而这也可以看作是促进报业进一步发展的举措之一。
在考虑刊号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将收回的刊号通过科学合理的机制转给发展良好的传媒集团,让运营良好的新闻出版单位有机会扩大实力,增加出版资源,支持有实力的报刊社和出版集团发展壮大。
所以,这次《通知》可能并不是一次简单的数据情况统计,而是长期规划部署的一项工作,有利于打破新闻出版资格的分割和封锁,构建开放、竞争有序、健康流通的市场体系,让一部分有实力的出版集团,在新形势下做大做强。
关于统计休刊和无法正常出版报刊
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近年来,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报刊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停办退出了一批报刊,加强了报刊管理,规范了出版秩序。但因有关单位机构调整、报刊业转型升级、少数报刊经营不善等原因,不少地区和中央主管单位出现了报刊长期休刊或长期不能正常出版的情况,给报刊管理和结构调整带来一定隐患。
为充分了解各省(区、市)长期休刊及不能正常出版报刊的情况,分类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请结合报刊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备案休刊报刊情况统计表》和《无备案休刊及无法正常出版报刊情况统计表》,于7月27日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baokansi@126.com,相关通知和表格可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琰琰
电话:010-83138967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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