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更新日期:2010/10/29 15:53:50 归档日期:
说明: 1、指定一小时加收10%、指定半小时加收20%、指定插口加收30%、指定正一/指定位置加收40% 2、因节目临时调整,广告播出时间与合同指定时间正负相差20分钟的,视为正常播出,价格不变。 3、购买指定日期广告,如遇节目(剧集)变更,广告不随节目变动,在原订日期及时间播出。 4、如遇频道版面及节目调整,本报价也将调整,以最新公布的修改方案为准。 5、本价格的解释权属于佛山电视台经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