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须知:
一、刊登广告须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二、广告代理公司(客户)须在广告发布前三天,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广告业务合同单》提交或传真至本报广告部,同时提供广告样稿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如需指定版位须另缴纳广告总额5%定版费,未缴纳定版费本报有权对广告版位进行调整。如需本报设计制作
广告,须另缴纳广告总额5%的设计费;特殊版式,须另缴纳广告总额15%的特殊版式费。
四、广告样稿要求:彩色图片须做好四色(CMYK),图片中的黑文字须为纯黑,即K100;图片格式为JPG 或TIF;图片精度为300DPI,如广告文字较多,精度须为400DPI;如用飞腾软件排版,版本为4.1。
五、如广告代理公司(客户)因自身原因提出撤销广告刊登,须填写广告撤版单,刊登前三天撤版须缴纳广告总额的10%作为撤版费,刊登广告前一天严禁撤稿,如必须撤稿,须缴纳广告总额的50%作为撤版费。
六、广告价格以人民币结算,本价格的解释权归中国青年报社广告与品牌推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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