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更新日期:2006/10/20 9:34:36 归档日期:
广告时段(周一至周日)
广告价格
时段
序号
时间
5秒
15秒
30秒
A
1
17:00——20:30
5600
12000
20000
2
20:00——21:00
7000
15000
24000
3
21:00——22:00
8400
16000
26000
4
22:00——00:00
5
00:00——01:00
5100
11000
B
11:00——14:00
4600
10000
17000
01:00——01:30
3700
8000
13000
01:30-----04:00
1800
4000
6800
C
07:00——10:30
2800
6000
14:00——17:00
3300
7200
二类专题
07:00----11:30
2000元/分钟
11:30----17:00
4000元/分钟
23:00----00:00
3000元/分钟
说明:
1.凡在我台办理电视广告业务,一律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
2.与我部签订广告播出合同时,广告公司需提供所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广告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广告代理公司同时还应持有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正本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3.法定节假日广告费加收20%,其中包括:四月三十日,五月一、二、三日,九月三十日,十月一、二、三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一月一日。
4.45秒价格计算方式为30秒+15秒,60秒价格计算方式为30秒×2。
5.栏目插播广告价格在相应的段位价格基础上加收30%,各段广告,指定正一和倒一加收10%。
6.遇重大节目及特殊宣传活动,广告价格及指定位置加价比例另行制定。
7.因重大节目或特殊宣传活动,导致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播出的,客户不应有异议。
8.在播出前30天内要求停播的,退款50%,十日内要求停播的,不予退款。
9.急速前进/劲爆之夜前后段广告为A3价格.
10.旅游卫视广告经营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