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LED屏显世界第2011.4期
户外LED显示屏是风景还是污染
“那么大的屏幕,那么亮,每次路过都晃得两眼发黑,而且转盘道附近车况复杂,我有好几次都差点和别的车发生挂蹭!”近日,家住中华名城的信乃玉向记者反映,位于西岗区八一路转盘附近的一幅LED显示屏在夜间光照刺眼,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
近年来,色彩绚丽,大气美观的LED显示屏成为滨城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但不断变幻的强光却对交通安全和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光污染”为城市居民带来了困扰。然而,目前我市尚没有明确规定对其进得约束。不过令人欣喜的是,我省有望出台相关规范。
强光之下视线一片模糊
8日晚21时,记者乘出租车在中山路自东向西行驶。刚过友好广场,一处高层建筑外墙的强光直映眼帘,巨大的显示屏不断变换着画面,发出刺眼的光。当屏幕画面变成白色和蓝色时,即使没有直视屏幕,记者眼前也是一片模糊。随后,记者行经青泥洼桥、希望广场等路段,路两侧的LED显示屏近十个,无一例外地刺眼。但色彩明亮、清晰流畅的广告画面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太危险了,晃眼不说,还容易分散注意力。”出租车司机刘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安装LED大显示屏的路段经常发生事故,尤其是夜间,路上车少,车速过快,更易发生意外。
解放路立交桥向五惠路的转弯位置,中山路青泥洼桥路段,中山路现代博物馆路口……采访中,一些热心驾驶员总结了市区几处由大型LED显示屏导致的危险路段。大家纷纷表示,行经上述路段时一定要小心慢行,注意安全。
春节前,家住中山区一德街的市民李女士将家里所有的窗帘全部更换为黑色不透光的材质。由于家附近有三块LED显示屏,全家饱受强光的困扰。“晚上关了灯屋里都是通亮的,而且一闪一闪的,根本没法睡好觉。”
可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国际上对于‘光污染’尚没有明确的概念和衡量标准。光污染一般是指侵犯正常的光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带来不利影响的各种光,常见的有眩光和彩光,对人们产生影响的LED显示屏也在此之列。”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博土刘鸣介绍说,在夜间,相比与周围暗环境,LED显示屏产生的光无论从色彩还是亮度上对人的视神经刺激都很大,造成的显性影响包括眼部疾病、影响睡眠等。如果干扰时间过长,还会产生更多心理上的隐性影响。
除了对人类,光污染还会对生态环境带来方方面面的影响。刘鸣说,光污染会导致天空发亮,对地面动植物的生长、候鸟迁徙等都会带来影响,时间长了,也许还会改变生物自身的习性。“几年前,旅顺老铁山地区曾发生过100多只候鸟集体非人为死亡的事情,经过调查,‘惹祸’的就是一处高层住宅上的光源。”
刘鸣说,LED显示屏是由小光源组成大面积的面光源,作为一种新兴事物,LED显示屏近年来不断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光污染问题亟侍解决。
进展:辽宁省拟出台相关规定
对于户外LED显示屏产生的光污染,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光污染,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哪个部门来予以管理。只有当其产生噪声污染时,环保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措施。
记者从城建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统计户外LED显示屏的数量,下一步将根据统计结果集中整顿市场,对于未经审批建设的违规显示屏,将予以拆除。
对于户外的LED显示屏无法可依的现状,去年“两会”期间,曾有委员提交了《关于制定大连市户外LED大屏幕安装及使用管理办法》的提案,目前,该提案已经得到回复,提案内容将列入市政府下一步工作计划中。
另据了解,目前大连理工大学正在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关于城市景观照明设计的规范》,这部拟制定的辽宁省地方标准中,其中一部分涉及防止光污染,对于规范城市里的景观照明、水体、建筑物周边的LED等照明方式,将提出一些具体的量化指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编制和整理阶段,如果申报通过,将有针对性地填补辽宁省LED显示屏管理方面的空白。
广州酝酿开征污染排污费
2008的4月,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播放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另外,在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禁设区,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市道路(步行街除外)以外50米范围内、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同时,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夜间亮度值也做出明确规定。
国内一些大城市已要求把大型显示屏安装在广场等开阔区域,如上海市场的LED广告屏大都被安置在沿江区域。
在广州,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开征光污染排污费。如果能投入实施的话,将在全国首开先河,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经济价格杠杆,调节城市光污染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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