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广告须知】
一、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宣传、出版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随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介绍信及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广告的证明。
二、刊登广告须先签订广告合同或订单,并在刊登的预付部分或全部广告费用。
三、来稿必须誉写清楚,如系原稿不清发生差错的广告,由刊户负责。如系本报原因造成的差错,本报负责对错误的部分更正1次,已刊登的广告,仍按认刊合同约定收费。
四、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合法,如有异疑与不妥,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五、广告刊出日期,由本报根据情况统筹安排,指定日期加急刊登,须加收30%加急费。
六、广告合同签订后如刊登方因故撤稿,须支付广告费的10%为版面损失费。
【浙江日报社广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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