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眼》是由北京电视台财经节目中心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通力合作,共同打造的一档以经济、生活、商务等典型、离奇案例分析解读为主的法制经济类节目。节目的特点是举案说法,所举案例全部来源于百姓经济生活。不怕小,不怕碎,通过剖析生动具体的案例,让百姓知法、守法、用法,以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节目主要通过案情向广大电视观众说法理。法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法条,一是理解。通过个案,把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老百姓辨理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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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本台播出的广告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前预订,先审验有关证明材料及播出带,交齐费用后方可播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客户加急播出广告,并免收加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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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送播的广告磁带必须是BETACAM-SP带,每带只录一条广告,配音要录在一声道,自播完之日起本台保存一个月,逾期本台将自行处理;
9、 凡指定位置的广告,加收20%;
10、 电视剧场冠名价格按电视剧时段价格100%*1.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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