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报》广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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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报广告收费标准
刊费 宽×高(cm) 规格
元/次
整版
二、三版
30,000
24×34
四版
32,000
报眼
11×6
6,000
1/2版
24×17
15,000
1/3版
24×11
10,000
1/4版
24×8.5 12×17
7,500
1/6版
24×6 12×12
5,000
1/8版
24×4 12×8
3,750
1/16版
12×4
1,900
宽4栏
13×8
3,850
宽3栏
10×8
3,000
宽2栏
6.5×8
1,930
宽2栏半
8×6
1,900
中缝
3×34
2,500
题花
3×2.5
450 (红) 350 (照白)

敬告客户:

一、刊登广告须持主管部门同意发布广告的证明。 二、商业广告须交验营业执照。 三、招生广告须交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 四、获奖产品须标明获奖等级,并交验发奖部门颁奖证明。 五、标有质量标准的商品广告,须交验符合国家、部颁发的及企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质检部门的证明。 六、凡药品、食品广告,必须交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审批表。 七、广告内容不得有夸大、虚假宣。本报对广告内容和设计有删改或拒登的权利。 八、广告文稿务请书写清楚,包括专用名词、外文说明、名称、型号规格以及数据等。 九、刊出的广告如有原稿不符的重大错误,本报负责免费更正一次。已刊出的广告,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因帮稿字迹、图像不清导致的错误,应由刊户负责。 十、刊户对刊登日期,可提出要求,由本报根据版面情况统一安排。加急加收20%、标题套红加收20%、全文套红加收20%费用。 十一、广告发稿后,发刊户要求停登,在接到刊户通知以前的排(制)版、设计绘图费用(20%),由刊户负担,如已付印不能停登,刊费照收。 十二、本报可代客户美术设计、代理全国各老年报和其他报纸广告。 十三、本报一律先收刊费,广告刊出后即寄样报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