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SPA》2010年广告刊例




历史更新日期:2010/11/25 11:35:37  归档日期:

广告刊登须知:
1.在本杂志刊登广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2.客户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办理手续,需提供相应批准文件和广审批号。
3.广告客户请提供分色软片,请注意输出DPI(网线)为175线。以上尺寸为成品尺寸,制作时请在
成品尺寸外留出3MM出血。如由本公司制作,另收制作费500/版;如由本公司设计,另收设计费
2000 元/版,版面设计完毕后由客户签字确认。
4.广告看出前,其设计、文字及插图须本公司同意。
5.广告素材提交:出版日前20天;菲林片提交:出版日前15天。
6.若广告客户未能按截稿期限提供材料,本公司有权重复使用客户原先提供的广告材料。
7.出版日期:每月1日;广告版位截止:出版日前15天。
8.客户需于指定日期前确定版位。如在出版日前20天前变更版位,将免费变更;如在出版日20天至
15天前变更版位,需收取30%改版费;如于出版日前15天变更版位,将收取100%改版费。
9.请于出刊前30天付清广告款、制作费和设计费。异型广告由专人负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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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投放热线: 010-85590199,8586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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