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文化部出台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办法》确立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概念;同时,以网络游戏内容管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管理和网络游戏用户权益保障为重点,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表示,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服务的品质质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办法》,严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为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绿色的网络文化环境。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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