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满洲里市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了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及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的有关规定,与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责任单位,签订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及管理责任状》。 会议要求,满洲里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所属户外广告设施在制作、安装及使用期间的安全,同时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在发布户外广告时要保证公益广告数量达到户外广告总数量30%的要求,并作好户外广告设施的亮化及容貌管理工作。 为了切实使满洲里市户外广告设施既能在经济、文化领域中发挥作用,又能提升城市品位,会议还对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制作档次及设施载体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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