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 艾瑞评析: 艾瑞分析认为,此次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最大的作用是明确界定了网络游戏的范畴,明确指出“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从字面解读来看,不仅目前的PC网游,包括网页游戏、手机游戏、SNS社区中的游戏插件等未来都可能将被网络游戏进行监管。此外,《办法》还规定所有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这就意味着,从8月1日起,即使联合运营的企业,也必须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000万元是参与网络游戏运营的最低的准入门槛。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从事网络游戏、网页游戏及SNS 社区研发及运营的企业至少在300家以上,再加上大大小小的联合运营企业,整个产业链中的从业企业已经达到500家以上,而且随着这个市场的繁荣,这一数字在不断增长。这些团队的作品质量参次不齐、游戏主题涉及面也相当广泛,大大增加了政府在监管和审批方面的难度。因此艾瑞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主管部门而言,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就是通过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如对工作场地、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做出强制规定,从源头上减少不具备游戏研发能力的团队进入市场。 此外,另有一些具备研发能力但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团队则可以通过将产品出售给大型游戏运营或被游戏公司并购的方式进入市场。 鉴于目前中国网络游戏同质化问题比较严重,市场已经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艾瑞分析认未来除了游戏运营的资质审核标准提高以外,对于游戏产品的审核标准也会越来越高,或许还会对出版物的数量进行宏观调控,以提高出版物的总体质量。 综上所述,艾瑞分析指出网络游戏准入门槛提高后,对大型企业来说是件利好消息,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通过收购产品,收购团队继续壮大;而对中小型企业则前景堪忧,达不到准入门槛就意味着在被淘汰或者被收购,即使勉强达到准入门槛,也可能由于大企业的快速发展而处于劣势,生存空间受挤压。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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