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行为日益频繁,电子合同也将成为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载体。 22日,崇文工商分局针对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网店新规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时要签订电子合同,特别是对不公平条款可提出修改要求。 崇文工商分局合同科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今年7月1日实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电子合同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网店和网站提供的电子合同,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而目前在网上购物中,送货延迟、虚假宣传、网站以格式条款免除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等已成投诉热点。 崇文工商为此提醒,为避免权利被损害,消费者今后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签订电子合同,并且要仔细推敲商品描述、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主要核心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对明显有利于卖家的不公平条款,应及时提出异议,要求修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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