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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发布

来源:中华新闻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日 10:03 

  1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并发布第一批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联合百度网盟推广、360广告联盟、阿里妈妈广告联盟和腾讯广告联盟发出了《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倡议书倡议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并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广告投放程序,防止将广告投放在未经ICP(网络内容服务商)备案,以及未获得网络出版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非法开展网络出版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对被国家版权局列入侵权盗版“黑名单”的网站,终止向其投放广告,并解除其会员资格。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今年7月部署开展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把“开展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要联合主要网络广告联盟,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小网站侵权盗版势头。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定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等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在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为网络广告联盟规避法律风险,促进网络广告联盟良性发展。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投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力量加强版权保护的做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格局。为此,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广告联盟企业强化合法经营意识,加强对所投网络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建立健全平台版权保护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网络版权保护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对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百度网盟推广、360广告联盟、阿里妈妈广告联盟、腾讯广告联盟、搜狗广告联盟、网易广告联盟、金山广告联盟等大中型网络广告联盟相关负责人,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主要权利人代表,以及主要权利人组织代表、集体管理组织代表、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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