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黄金棋牌”会员遍布全国 今年4月初,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赌博网站,有大量会员参与赌博。 该赌博网站名为“黄金棋牌”,是以棋牌为主要玩法的赌博网站,有“港式五张”、“诈金花”、“三十秒”、“斗地主”等多种玩法;网站分为“总站”、“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会员”等几个级别;网站的运行模式为,只有会员能参与赌博,各级代理通过抽头获利,具体获利与代理的级别及代理的下级人员数量有关,总的情况是下级人员越多,其抽头比例越高;该网站赌博的筹码为“黄金币”,兑换比例为1元人民币兑换10个黄金币。 经侦查,该网站的开办者在石家庄,开办者为彭某(男,家住桥东区)。“总站”下雇用近20个工作人员,月薪约2500元左右;这些人的身份是“自由人”,他们既直接参赌,又负责对该赌博网站看盘;“自由人”能看到所有参赌人员的底牌,对参赌违规人员及底牌特好的参赌者进行踢场,参赌人不满桌时,他们也直接参赌。 截至今年5月24日,该网站“总站”下设“总代理”共36人,“一级代理”774人,“二级代理”909人,“会员”20866人,人员遍布全国。 侦破 成立“4·21”专案组展开侦破 办案民警迅速向支队领导进行了汇报,支队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支队长褚兴华、副支队长冯保利立即批准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以冯保利副支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 此案同时引起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铁力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严密布控,迅速侦破此案。” 4月21日,适逢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政委赵学英来该支队检查工作,听取汇报后,将石家庄办理的赌博案件确定为“4·21专案”,并表示省厅将全力支持侦办工作。 截至5月22日,专案组共确定石家庄涉嫌参与该赌博网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27名,包括:网站开办者1名,组织者(极有可能投资入股)6名,网站工作人员(自由人)18名,各级代理2名及外地人员共计29人。 在先期侦查工作完成后,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基本成熟,遂向市局党委和省厅网监总队进行了专题汇报。 5月21日下午,网监支队支队长褚兴华、副支队长冯保利及专案组成员再次向许振霞常务副局长、张宝池副局长进行了专题汇报。为确保抓捕效果,张宝池副局长当即电话请示省公安厅副厅长付获生,付获生副厅长明确指示,一是此次抓捕要以抓捕石家庄本地犯罪嫌疑人为主;二是要制订专门的抓捕方案,确保把当地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三是对外省市的犯罪嫌疑人要有选择地重点打击。最后商定,此次抓捕范围主要是石家庄市27名犯罪嫌疑人,辽宁省沈阳市、河北省邢台市各一名代理。由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桥东区,桥东区区长助理、公安分局局长董双对此案同样高度重视。 抓捕 27个抓捕组统一展开行动 抓捕工作共分27个组,按照犯罪嫌疑人属地原则,由网监支队、技侦支队和刑警支队联合桥东、桥西、长安、新华、裕华、鹿泉六个分(县)局,同时进行抓捕。 5月24日晚9时,抓捕行动统一开始。整个抓捕过程中,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乐、张宝池始终坐镇指挥部,亲自调度指挥。民警采取跟踪守候、蹲点布控与技术侦查相结合的办法有序开展行动。自当日晚9时05分起,犯罪嫌疑人落网的捷报纷纷传至指挥部。由于前期侦查工作较为细致,两个小时内,2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顺利抓捕。 其间,邢台市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辽宁沈阳警方也成功抓捕1名,此战役大获全胜,共扣押39台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31张银行卡,现金40.5余万元。 归案 赌博网站资金流达9000余万元 警方查明,2009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彭某、蒋某到广东省深圳市以10万元价格购买“棋牌”软件,后又陆续投入共计30万元,不断修改、完善该软件,至可以用于赌博。 2009年12月份,彭某租用广东省东莞市服务器,开始进行网上赌博。 参赌人员注册成为会员后,通过支付宝(少量通过网上银行),将赌博资金转入彭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或者网银账号)上,网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自动转为赌博用的“黄金币”(一元人民币兑换10个“黄金币”),会员即可利用“黄金币”参与赌博。反之,如果会员想通过该网站,也可提出申请,经网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员可将自己拥有的“黄金币”按照十比一的比例兑换成人民币并提取现金。据了解,涉案赌博网站资金流达9000余万元。 29名嫌犯中27名是石市人 据悉,每局赢家收入的5%,作为该网站开办者和各级代理分成基金。犯罪嫌疑人彭某与蒋某共占这5%赢利的25%,总代理占5%的75%,一级代理占5%ⅹ75%ⅹ50%。二级代理占5%ⅹ75%ⅹ50%ⅹ50%。犯罪嫌疑人彭某及其骨干人员共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警方透露,抓获的29名犯罪嫌疑人中,经审查,共刑事拘留23名。其中27名石市涉嫌赌博犯罪嫌疑人中,有网站开办者和总代理级2人,骨干7人,工作人员18人。经审核,已刑事拘留21人,其余6人另案处理。外省市协助抓获的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辽宁沈阳1名,河北邢台1名,均为代理级人员,现已刑事拘留。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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