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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未出现在测绘资质审查公示名单中

来源:中国经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30日 14:02 

    据了解,今年5月,国家测绘局修订了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按照要求,地图搜索、位置服务等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用户上传标注行为,并且近3年内未出现档案失、泄密事件。

  随后,国家测绘局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陆续公示五批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共计23家单位通过复审换证等方式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资质。

  根据国家测绘局贴发的公示通知,公示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6日。

  据了解,此前,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家测绘局今年6月颁发首批互联网地图服务商牌照。但由于百度、搜狗获得牌照的公示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6日,此次互联网地图牌照首批发放时间将推迟至7月。

  按照《甲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行管司)负责承办甲级测绘资质审查的管理工作。行管司市场处对申请单位履行资料审查、初审、会审等程序后,行管司将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进行公示。

  对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单位,市场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起草批复文件,经行管司司长审签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而申请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单位,还应该接受司务会审查。

  在分管局领导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市场处将向申请人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外商独资企业不能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从事测绘活动。谷歌提供地图的服务则需符合公布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批新规。此前曾有报道,谷歌已经提交了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谷歌并未入选首批互联网地图牌照公示。

  业内人士罗博分析,称像Android服务一样,地图服务也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不会涉及到国家信息过滤等底线,因此谷歌、微软等外资企业获得牌照不会存在政策障碍。

  但根据新修订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要求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等新规也许是谷歌无法接受的,由此可以判断,谷歌地图退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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