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户外广告亟需规范
近年来,三亚户外广告发展迅猛,为城市增添了许多现代气息。户外广告类型主要有高立柱广告牌、楼顶广告牌、楼体广告、路牌广告、路灯杆广告牌、公交车站亭广告、公交车体广告、霓虹灯、LED电子广告屏及街道、楼顶条幅广告等。
但户外广告牌在为城市扮靓的同时,也为美丽的三亚“减分”。形象不统一、高低不一致、大小不规整、内容不严谨的现象颇为普遍。而且,户外广告资源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三亚市容市貌,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广告资源的流失。
“四不”广告影响城市景观
不久前,北京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在通往亚龙湾的高立柱广告牌上发布一则广告。不仅画面模糊难辩,而且内容多为不实之词。三亚市有关部门强令其撤换。
这只是三亚户外广告内容不严谨的一个表现。记者观察发现,三亚户外广告形象不统一、高低不一致、大小不规整的现象颇为普遍。同一个路段相隔十余米远的两个广告牌,由于是不同的广告公司所建,往往相差甚远。而且,路段不同,高立柱广告的展示面也不同,有些是二面的,有些是三面甚至四面的。
据记者了解,设置一块户外高立柱广告牌,其成本最多30万元。但发布费往往高达每年100万元,利润空间较大。也因此,一些公司纷纷涌进三亚,争食这个市场——三亚是一座旅游城市,每年到此的游客高达六七百万人次。一些广告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旦拿下广告位,就可以“坐吃”几年老本。
“交叉地带”难管理
在进出亚龙湾的十字路口处,几块不同的高立柱广告牌曾让三亚市有关部门一度头痛。
三亚消防支队的广告牌是经过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修建的。消防广告牌刚竣工不久,距离其20米处又有一座广告牌开始修建,三亚消防支队与该广告牌主人海南信立传媒公司多次交涉,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不出面协调。
不料,协调遭遇尴尬——信立传媒广告牌是经省公路局报省交通厅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国道25米以内,由省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审批。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类似于这种处于国道和市政道路“交叉地带”的广告牌,由于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处理起来很棘手。
迎宾路也是一个“交叉地带”。记者了解到,迎宾路段的有些广告是省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审批,有些是三亚市相关部门审批的。
不仅如此,在市区内一些地方,户外广告资源的管理也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管理单位涉及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科信等政府部门。
“多部门管理的现状,不仅易引发纠纷,而且难出成效,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合作,不利于统一协调户外广告资源。”三亚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横幅广告”何时禁止
其实,三亚是出台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性文件较早的城市之一。2006年,三亚市政府就制定了《三亚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2007年10月,三亚市政府颁布实施《三亚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三亚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这3个文件不仅为三亚户外广告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同时也提出了详细的规范化指标。
例如,《三亚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中明确规定“同一路段的电线杆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做到内容协调、形状一致、高度一致、朝向一致”、“临街建筑物立面原则上不得悬挂户外广告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悬挂的,设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不得设置或悬挂横跨道路、街道的条幅式的户外广告设施”等。
最典型的就是跨街横幅广告。海口等一些国内城市早就禁止任何形式的跨街横幅广告,但时至今日,三亚的跨街横幅依然是“一景”,每逢节日、活动、庆典,各种形式的横幅广告便涌现街头,最集中的是解放路、三亚湾路、临春路、新风路等路段。这些横幅广告,有企业的,也有政府部门的,颜色各异,争相以这种特殊的形式“广而告知”。
由于横幅制作简单,质量低下,风吹日晒雨淋便严重变形走样,字迹模糊。有时,横幅拉线被扯断,随意飘扬街头,影响交通。
记者曾询问过很多市民和游客,他们普遍认为,跨街横幅广告是很原始的广告形式,横幅广告经常大量出现,弄得城市不像城市,乡镇不像乡镇,很影响城市形象,也降低城市品位。作为一座专业化的旅游城市,三亚正在大力建设国际旅游城,应该下决心禁止这种街头横幅广告。办法很简单——一刀切。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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