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王先生来电:赣州市八一四大道中段路旁的一家酒店,竟然在其墙上竖起了一个大幅性感广告牌,看起来十分不雅观。 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该广告牌竖立在酒店大楼向街的外墙面上。竖起的大幅广告牌使得地理位置本不显著的酒店,立刻显得醒目起来。 这块写着酒店房价打折的广告牌,其实际内容不多也不起眼,反而广告中一名仅穿贴身内衣的性感女郎格外吸人眼球,不少路过于此的市民都会时不时为此所吸引,忍不住多看几眼。 当日,记者采访了数名路过的市民。市民王先生指着广告牌说,自己就住在这附近,路过这里就能看到这块广告牌,他觉得这十分不雅,大人就算了,孩子看到了怎么办?市民黄先生认为,这个广告明显带有不良意味,一家酒店挂这样的广告牌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这是否是在暗示其会提供某些“性感”的服务呢?而且在闹市中影响实在不好。 当日上午,发布广告的酒店的董事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创意来源于他的突发灵感,目的就是为吸引更多潜在顾客,并称这纯粹是为了宣传需要。对于市民的质疑,他认为这也并没有什么不雅观的,在深圳等一些大城市,类似的广告并不少见,而且露得还更多、更开放,其实这些都应该属于艺术作品。 他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广告牌挂出后对酒店生意带来的直接效应暂未显现。而对于广告是否带有不良意味,他刻意向记者强调:“酒店一直没有设置按摩洗浴之类场所,也不经营类似生意。” 记者随后将上述情况反映至赣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该科一名蒋姓工作人员在看了该广告牌的照片后当即表示,如此发布广告肯定是不行的,广告内容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他表示,工商部门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将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我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眼下越来越多广告都在挖空心思吸引更多的视线,于是性感广告大行其道。但是,性感广告也须有一个度,绝对不能超越《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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