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就最近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谈了相关意见。
刘凡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着民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关系着民族进步、关系着国家创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完全符合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趋势。
刘凡说,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就是促进一个行业的创新;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统一指导思想、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也需要全国广大网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全系统的理解、支持。
刘凡说,出台《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依据。一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二是国家现行规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三是国家专门规范网络经济的法律法规。四是网络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推动国民经济迈上新台阶的不竭动力,这样的形势也对出台《办法》规范和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提出了迫切要求。
刘凡说,《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具有填补空白的重要意义。它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凝聚了工商系统与网络企业人士的智慧,充分吸收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二是立足促进发展,很好地体现了支持助动发展与依法规范监管的有机结合。三是创新克难,创立了立法工作中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范例。
刘凡说,目前社会关注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关的市场准入管理问题。二是网站经营者管辖问题。三是“以网管网”和信息化监管问题。四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问题。
刘凡说,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打好基础至关重要。他希望各地工商机关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加强培训、掌握规章;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选准突破口,重点推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管;创新机制、协调配合;与时俱进,高度重视前瞻性研究。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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