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安县工商局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当地首例网络违法广告。目前,该局已对违法发布网络广告的某房地产商进行了相关处罚。
6月17日,兴安县工商局在网络广告监管监测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商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宣传其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视频短片,宣传片中含有“王者地位,无与伦比,低门槛、低风险、高回报、高收入,××新城让您轻松做业主;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让您高枕无忧,尽享70年无限升值空间;城市之巅、商业旗舰,××新城,正以恢弘的气势核心的地位,无可估量的升值潜力,成为兴安置业投资新地标”等广告用语,其行为已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于是,该局立即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早在今年3月,该房地产商花了1万元的费用请深圳一家动漫制作公司为其设计制作了上述宣传片。今年5月1日,该房地产商将上述宣传片发到网络上进行宣传。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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