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从2009年开始在《现代营销》杂志分别以极具诱惑的标题刊登欺骗性广告共11期。广告刊登后,读者与她联系,她要求对方把180元汇到指定的账号后,再把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发给对方,完成交易。办案人员通过杂志社查询到刘某的真实身份,在公安机关和当地居委会的配合下,终于找到刘某的具体住址,将其查获。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在选择邮购时,一定要先通过有关渠道了解经营者的真实情况,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核实其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经营范围,切莫轻信经营者的自制广告;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经营者管辖地工商部门进行申诉、举报,或向当地消委(协)会进行投诉。若遇到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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