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家住伊宁市的黄先生收到一份《中国医药报》。细心的他打开一看,上面登了伊宁市三家药店的广告,并且该报只有报头,没有期刊号、报社地址,就连出版日期也没有。难道这份是山寨版的《中国医药报》,黄先生表示质疑。 黄先生回忆,该“报纸”是赶早市时一个20多岁的女孩塞给他的。女孩很热情,向黄先生介绍完刊登在报纸上的产品后,又给了与黄先生一起赶早市的另三位老人每人一份“报纸”。 7月19日,记者看到了这张“报纸”,共4个版,每个版下方都有首府某药店的销售电话。内容夸张低俗,如某键威丸排酸换肾20天,胜过补肾20年,80岁的老汉为什么能娶20岁的姑娘,药店营业员透露内幕等。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表示,如果是“《中国医药报》”刊登的药品广告,可信度应该很大,“毕竟是正规出版物嘛!” 他们当然不知道,这份“报纸”与《中国医药报》毫无关系,是药品销售商偷梁换柱的结果。 伊犁州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冉丛远说:上述行为属非法盗用报头行为,药品广告内容必须经工商、药监等部门审核和批复以后才能刊登和宣传。不经许可、审批、擅自印刷宣传,属于非法出版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查处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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