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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印刷设备有望进入高技术产业化领域

来源:机电商情网  发布日期: 2010年7月26日 15:46 

  国家发改委7月15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值得印刷业关注的是,8种数字印刷设备被列入其中。印业人士认为,新闻出版总署已将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工程列为今年印刷业的重点工作之一,这8种印刷设备涉及数字印刷设备研发的关键技术,设备方面的技术创新将带动印刷行业的技术升级。

  该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当前应优先发展的信息、高技术服务、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十大产业中的141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第120项“数字化专业设备”包含8种印刷设备,它们分别是平张纸多色高速胶印机、喷墨数字印刷机、卫星式柔版印刷机、高速卷筒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智能化多色双面印刷设备、计算机CTP直接制版技术与设备、数字式扫描制版打印一体化速印机。此外,与印刷业紧密相关的无线射频(RFID)也被列入征求意见稿。

  查询得知,与2007年版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相比,2010年版的征求意见稿新增了3种印刷设备:喷墨数字印刷机、卫星式柔版印刷机、数字式扫描制版打印一体化速印机。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同国务院有关部门1999年首次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至今已经连续发布了4次。《指南》对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指南》项目的相关研发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相关研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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