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王海被文章指称“贪图名利”、“敲诈各大品牌”。因认为天涯社区上的两篇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王海将天涯在线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天涯及时删除涉案文章,尽到了监管义务和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
2009年8月5日,王海在天涯社区发现一篇文章,题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名图利!》,文中使用了“地痞无赖”、“欺世盗名”等明显带有侮辱性字眼的贬义词。2008年8月14日,王海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投诉,天涯在线当日删除了该侵权文章。
王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爆料》及另一篇文章侵害其名誉权,判令天涯登报道歉,赔付精神损害金1万元等。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涯在线及时删除了涉案文章,尽到了谨慎的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因此法院驳回了王海的全部诉讼请求。
但同时法院也在判决书中向天涯在线提出司法建议,指出其作为在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BBS网站,有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技术过滤及屏蔽手段、完善上网用户信息发布流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事后监管等。
据悉,王海因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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