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司法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是法院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在宣传工作中,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与新闻传播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 7月27日,北京京西宾馆,在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一语中的,对当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现状作出了清醒的判断。 在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调整和法院“诉讼爆炸”的情境下,在网络等新兴媒体迅猛发展导致舆论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如何加强法院宣传工作,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更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成为会议代表们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说,北京法院致力于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件审判资源,大力宣传首都法院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新成绩:全市各级法院与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合办了14个新闻栏目;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发表新闻稿件236608篇,平均每天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文章21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88次,安排大规模集中报道260多次。经验表明,这些宣传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对于北京法院提高“发声度”、表达“话语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上海法院来说,围绕世博会开展宣传,是上海法院宣传工作的“重头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立斌说,上海高院根据重大主题活动的步骤,策划了四个阶段的宣传攻略,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法院服务保障世博工作的举措,介绍世博法庭审理的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案例,并与主流纸质媒体联合开展“平安世博先进人物”专栏宣传,充分展示法院干警为世博安保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的精神和风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认为,策划是做大做强法院宣传工作的关键所在。在进行新闻宣传策划时,要不断增强前瞻性,紧贴法院中心工作,主动发现和设置议题,敏锐发现新闻点,并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宣传策划,比如江苏高院积极开发新载体,通过手机报等对上百万特定受众定时发布法院工作信息,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收到良好效果;策划也要尊重新闻规律,要学会跳出法院看法院,从社会的视角看审判工作,寻找审判工作与新闻宣传的结合点,把专业知识用通俗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给受众,增强法院宣传的鲜活力。 浙江法院积极加强舆情研判,提高舆情引导能力,在完善舆情应对机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许雁说,面对复杂多变的媒体网络舆情,既要重视、倾听,也要沟通、引导,要加强协作、善于借力,依靠党委和宣传部门,借助法律专家学者,借助更多的媒体、网络,形成共同应对、引导舆论的工作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德安认为,法院宣传工作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宣传效果。在制度建设方面,河南高院加强了对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涵盖新闻发布、新闻采访、记者接待等20多项规定;制定了《新闻宣传策划制度》,确定全年和每个季度的宣传工作要点;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刚性的制度措施,为全省法院公正高效司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戴佛明说,要做好法院宣传工作,必须重视构建法院与媒体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真诚的态度和适当的方式,让媒体朋友理解法院与媒体都有“铁肩担道义”的共同社会担当,并努力使它成为法院与媒体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情感纽带和道义基础。 “法院宣传的重点,应该面向社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明国认为,法院宣传工作应该在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理解上下工夫,要用以案说法等形式接近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乐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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