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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0年8月4日 14:22 

    由于没有相关规定约束,宁德城区户外广告随意设置,杂乱无章,遮挡了城市景观,影响了市容市貌。日前,市政府批准实施《宁德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市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今后,市区设置户外广告将有“法”可依。

 

    市区户外广告划分成四大区域

 

    据了解,《规划》将城区的户外广告位划分为引导发展区、一般发展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区等四个区域,每个区域对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各有不同,其中严格控制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最严。引导发展区的控制范围主要包括蕉城老城区,火车站周边、汽车南站附近等商业较繁华的团组以及属于市级、地区级商业中心和大型批发交易中心地区。一般发展区的控制范围主要为居住商用混合区,包括蕉城区、宁川路、鹤峰路、闽东路、天湖路、富春路和万安路等主要道路两侧。严格控制区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沿江绿廊、公园、绿化带,涉及影响军事、外事地区、城市外围山体等。一般控制区是除上述三区外的区域。

 

    楼顶广告最高不得超过5米

 

    《规划》还对各种户外广告的设置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例如平行于建筑外墙的广告,广告下端距离地面净高不得低于3米,不得在建筑物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不得在建筑物室外台阶、踏步上设置。高层建筑主体墙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垂直于建筑外墙的广告禁止设立在道路沿线上(商业街和步行街除外),广告高度不得超过9米且宽度不得超过0.9米,相邻广告水平间距不得小于建筑开间且最小不得少于6米。而对于楼顶广告,《规划》要求高于24米高层建筑楼顶不得设置射灯式广告,楼顶广告高度不得超过建筑高度的五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5米。

 

    户外广告设置将有章可依

 

    据市建设局城监支队负责人余红观介绍,过去,宁德城区户外广告在审批设置过程中,由于没有《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指导性文件作为广告审批的依据,致使部分路段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章,影响了市容市貌。对此,市建设局于2007年7月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宁德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日前该规划得到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将作为今后宁德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指导性的规划,对户外广告的数量、密度、色彩、设置地点等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今后,市区悬挂户外广告必须到建设部门报准审批,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置。一旦发现,未经审批,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市貌,相关部门将对违章广告牌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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