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售楼先生揭露房地产广告夸大之处

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 2010年8月5日 11:56 

  一些广告里说的“烟波浩渺”,其实是个巴掌大的臭水塘。广告里说的“花园小区”,不过种了两棵芭蕉树。广告里说的“智能化小区”,就是装了个自动大门……

  找开发商,开发商拿出合同,句句言之凿凿:哪里写了池塘该有多大,花园要种几棵树,还有,自动大门怎么就不是智能化?

  有苦说不出?睁大眼睛,小心“虚假”楼市广告!

  楼市广告里,到底有哪些“陷阱”要提防,且听亲历者一一道来。

  

  陷阱一:方圆5米“水世界”

  王先生看上了新村路上的某楼盘,最打动他的,是小区有一批“珍藏湖景房”,广告是这么样描绘将要建成的小区“中心水域”:“在屋子里就能看到烟波浩渺、波光粼粼的水之世界。叠水廊桥、花岛雕塑亭、戏水溪涧、亲水码头……”附上一张电脑制作的效果图,心动啊,果然碧波荡漾,清丽动人,价格嘛,当然也应物有所值,看得到湖景的比看不到的,足足贵了1000元。

  为了这么美丽的水景,买!王先生心一横。可等不久后到小区一转悠,王先生傻了,那代价不菲的“湖景”,只是个浅浅的人工小水塘,方圆不过5米,深度可见湖底。碧波荡漾?一滩浑浆水。

  

  陷阱二:一个半小时的“交通便利”

  从外地到上海买房的吕女士,最近看到一个浦东楼盘的房产广告,号称“本案距东昌路地铁仅20分钟车程”。从广告所附的地图看,楼盘与地铁站近在咫尺。那天,吕女士兴冲冲地按图索骥,可出了东昌路地铁站,吕女士又换了两辆公交车,花了一个半小时才到达该楼盘。听到吕女士抱怨,售楼小姐圆眼一瞪:我们说的是直线距离。

  在该售楼处,一位购房者开玩笑地对记者说:“20分钟?广告上的宣传我看有个前提:得在深夜用时速160公里以上的轿车狂奔,那还差不多。”

  陷阱三:高级会所变公共浴场

  家住某“豪庭”的杨女士,说起小区的配套设施,就一肚子气:当初买房时,广告上说得花好稻好,什么网球场健身房SPA馆,尤其是一个室内游泳池,进口瓷砖贴边,四季恒温如春,让杨女士当场拍板买房。可等搬进了新房,开发商说游泳池还在造,后来终于造好了,却从室内搬到了室外,“旁边放了两张折叠椅,连个挡太阳的顶棚也没有,小得跟个浴缸一样,啥人敢下去游?”杨女士愤愤地对记者说。

  乐小姐的遭遇更气人,她至今保留着家所在小区当年的广告,写得清清楚楚:“将提供3700平方米的尊贵会所,供有偿使用……”等到今年5月18日,会所装修完成了,业主们惊呆了,整整5层楼面喔,3700平方米,竟是一家对外营业的大浴场。业主代表质问开发商,开发商振振有词:“啥人讲会所不能是浴场啦,再说原来广告里,没写专门给住户用呀,现在人家对外营业,怎么不行了?”

  

  陷阱四:“隐身”变电箱

  说起窗户外的变电箱,周先生就生气。他的房子位于宝山一个大型小区,底层,带一个小花园,尤其诱人的是,花园还正对着小区最大的中心绿地。买房前,在售楼广告的彩色小区平面图上,从房里往外瞧,中心绿地一览无余,售楼小姐说:“先生啊,落地玻璃一装,不要太灵喔,保证侬天天心情畅快。”周先生注意到,合同补充条款里有一条:“小区变电箱由变电部门确定”,因此周先生特地留了个心眼,问售楼小姐变电箱会不会放到他家窗口。小姐一口答应:绝对不会,小区平面图已经定了,肯定不会再改变了。见小姐拍了胸脯,周先生这才放心定购了这套房。

  等周先生拿到了房,落地玻璃窗也装起来了,离他家花园不到10米处,三间朝南房间的窗户外,突然竖起了两个绿油油的大箱子。在广告里“隐身”的变电箱,在现实中,最终还是要现形的。

  

  陷阱五:通道缩水了

  在霍山路一小高层,住户丁女士拿着楼盘原来的广告,拉着记者诉苦:你看看,这楼侧与楼侧之间的间距够宽吧,足足有五六米,可你看看,现在的间距!记者实地目测,并排两楼侧的间距不到两米宽,几乎成了连体。还堵了一个垃圾箱,可供通行的通道最多一米。丁女士说,遇上上班高峰,通道常常堵塞,把人急得不得了。“你说,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恐怕消防车、救护车根本开不进小区,到辰光就要出大事情了!”最可气的是,住户们拿着这份广告找开发商理论,得到的答复却是:那是广告,当不得真!

  

  陷阱六:永远造不好的幼儿园

  家住金桥的李先生最近很头疼,小孩四岁了,要上幼儿园小班,可是所在小区承诺的“国际幼儿园”,还是“空中楼阁”。当时,李先生之所以看中这个“专为尊贵人士度身定做”的楼盘,就是因为他们登出的广告里,称将建幼儿园,双语教学,供住户子女入读。李先生考虑到原居住的地方附近并无幼儿园,所以尽管这里的房价比周围楼盘要高,李先生仍然决定购买,以备日后小孩入读幼儿园。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李先生的小孩已到了入读幼儿园的年龄,幼儿园却迟迟未建好,问开发商,永远只有一句话,“在筹建中……”李先生一气之下把开发商告到法院,要求赔偿,但法院最后只能这样判决,因双方的买卖合同并无约定幼儿园何时建成,故发展商没有违约,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还是要提醒您一句,买房子,别看广告,看疗效!~~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