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连续3天对眉山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影视剧频道发布的医疗广告及户外广告进行了监测,共有5家医疗机构发布了医疗广告,其中市直管医疗机构3家 7月30日-8月1日,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连续3天对眉山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影视剧频道发布的医疗广告及户外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共有5家医疗机构发布了医疗广告,其中市直管医疗机构3家,东坡区管辖医疗机构1家,外地(成都市)医疗机构1家。 监测发现,除市直管1家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符合要求外,其余4家医疗机构均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1、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宫颈疾病乳腺疾病普查普治的宣传;2、未按要求在发布医疗广告时同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3、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4、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针对存在的问题,眉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市直管两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并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华美妇科医院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宫颈疾病乳腺疾病普查普治的宣传等问题给予了卫生行政警告。对涉及东坡区、成都市相关医疗机构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将移送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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