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植入广告在中国还是件新鲜事儿。影视作品中偶然出现、提及的品牌让观众感到新奇有趣,满是生活气息。一句“十三,路易的,想吐我也不吐”更是成了流行一时的调侃佳句,但当时大多数人还不知道这就是植入广告。 而现在,观众已经成了植入广告的鉴定高手,从道具摆设到台词的字里行间,处处都是广告的藏身之所。而企业也开始认同这种比硬广更难拒绝的形式,不惜重金砸入;面对丰厚的经济回报,片方也更乐得其所。但观众对于植入广告的认同感却在节节下降,导演们也纷纷表态这是在“破坏艺术创作”。 植入广告,这种本应更高明更高效的传播方式,却在“虚火日盛”的影视界逐渐演变成了观众眼中的贬义词,导演眼中的肉中刺。一路飙升的植入费用,更是彻底将植入广告从灵感闪现的亮点推向泡沫的顶端。 曾经的美好 植入式广告,是指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内容,策略性地融入影视节目形态内容之中,通过场景的再现,让观众在不知不觉中留下对产品及品牌的印象,继而达到产品营销的目的。 植入广告在西方的历史更可追溯到1896年。电影之父卢米埃尔兄弟拍摄的短片《瑞士的洗衣日》中,在两个女人洗衣服用的盆子前,醒目地摆放着两块利华兄弟肥皂厂生产的日光牌肥皂,并且分别标注着法文和德文的商标。这就是植入广告的雏形。 植入广告最早在中国现身,则是在1992年的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里。北京百龙绿色科技总公司以13.5万元认购了片头广告,并将该公司生产的百龙矿泉壶作为陈设道具摆在了编辑部的办公室里。当时很少有观众能辨别出其广告用意,但随着电视剧的热播,该品牌的矿泉水壶销量猛增,甚至成了流行品,才方知其商业意义上的成功。 随后,一系列的影视作品中开始更加大胆地植入广告。从无声的道具,到融入人物台词,甚至专门设计桥段,植入广告一度风风火火。在2002年的香港电影《无间道》中,梁朝伟为刘德华推荐一套音响,试听的是老歌《被遗忘的时光》。梁朝伟称赞其音质为“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堪称该片中最让人难忘的一个段落。但其实,这也是植入广告,时长3分钟的桥段为该音响品牌打足了广告,但人们却都沉浸在蔡琴的歌声和演员的对白中,堪称植入广告中的经典。 这些经典案例让企业看到了植入广告的强大影响力。植入广告作为影视作品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得观众无法像对待电视广告一样,换台了之,而是在事先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照单全收。这种接近于强制性的信息传播是企业所看重和追求的,而植入广告的价格与电视广告相比,也存在着巨大优势。随着电视广告时段的价格不断上涨,同样的广告预算只能为企业带来短时间内的密集曝光,还要面临与观众手中的遥控器进行“搏斗”。而在影视作品中植入的广告却会经过各地区的多轮放映,进行更长久而广泛的传播,甚至在衍生产品如DVD发行时,成为永久存在的广告。 于是,植入广告成了企业广告投放的新宠和拼抢的主要对象,而泡沫也在这个过程中酝酿。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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