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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置户外广告牌时间不得超过6年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 2010年8月13日 11:02 

  文章摘要:昨日,《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新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建筑物屋顶全面禁设广告牌,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最长不超过6年

  昨日,《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新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建筑物屋顶全面禁设广告牌,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最长不超过6年。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介绍,目前珠江两岸的广告牌正在进行全面整治,合法且未到期的广告牌也要进行清拆。

  户外广告牌最长6年寿命

  《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该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限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类户外广告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

  利用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涉及公交站场、候车亭的,还应当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办法》明确规定城市桥梁和立交桥、建筑物屋顶、临时建筑物玻璃等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另外,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也不能设置广告牌。“其中,建筑物屋顶全面禁设广告牌是该《办法》中最突出的一条。”林琦说。

  BRT站台广告位9月开拍

  据了解,目前市城管委以清拆环市路、珠江两岸的违法和过期户外广告招牌为重点,全面清拆市内98条主要道路和65个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招牌。

  据吕志任介绍,目前市城管委已完成广州大道等26条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基本覆盖全市40%的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近期已完成141条路500个中国电信新式公共电话亭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筹备工作,并将在8月20日开拍;中山大道BRT站台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的拍卖工作也预计在9月份开拍。

  “拍卖作为政府的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林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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