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每天蹲守在电视机前追看电视,到买碟回家熬更守夜地看剧,再到现在每天戴着耳机流连在电脑屏幕前,人们的观剧模式在逐渐发生变化。 CNNIC近日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4亿,其中近4000万用户只在网上看视频,成为网络视频独占用户。这一切有赖于视频网站的努力,优酷在2010年将购买市场上流通的不低于85%的影视剧版权。视频网站的正版化将吸引更多用户,用户的增加带来的将是广告主的增长,由此,一条良性正循环商业链形成。 4000万独享用户的吸引力 截至2009年底,我国近4000万用户只在网上看视频,成为网络视频独占用户。 用户带来的是巨大的商业价值。2009年,视频广告热潮席卷全球。在国外,可口可乐、帝亚吉欧和联合利华等大公司都加入到了网络视频营销阵营中。在中国,视频广告成为最热门的营销平台,鞋服、饮料、化妆品、IT、通信、汽车等众多行业领导品牌纷纷加入到视频广告阵营中。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刚表示,未来三四年中国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有望达到10亿至15亿美元的规模。 近日,艾瑞咨询发布分析报告指出,中国网络广告市场集中度较高,在广告收入方面,前十名的榜单中更是首次出现了新媒体企业,优酷网以2009年2.4亿元网络广告收入排名第九位。有艾瑞咨询师分析认为,2009年中国网络视频行业的高速发展,促使以优酷网为代表的视频网站的媒体价值得到了广告主的广泛认可。此外,优酷在博取广告主信心方面还采取了更主动的措施。优酷和市场研究机构CR-Nielsen近日联合宣布,对优酷视频贴片广告全面推行第三方监测。按照计划,监播过程中将采用独立的测量工具,并由CR-Nielsen独立监测实施,监播报告由CR-Nielsen将数据结果交付给广告。 花巨资建设的版权 CNNIC分析师认为,网络视频作为越来越被认可的媒体表现形式,市场价值、广告价值和受众规模仍将持续提升。出于提升自身品牌价值、规避内容侵权风险等众多因素的考虑,2009年视频网站将内容重点更多放在了影视剧和专业机构制作的内容上。 日前,优酷与韩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SBS电视台达成战略合作,签约其已经制作的全部韩剧,并签下SBS电视台未来三年所制作的全部新剧和每年1500小时的经典剧,电视剧总量达到200部共计6000余集。这是优酷庞大版权计划中的一个分支。据悉,优酷网曾在2008年6月11日和2008年11月11日分别对外发布“合计划1.0”和“合计划2.0”,相继与各种影视版权机构达成版权合作计划。 4月8日,优酷“合计划3.0”正式亮相。在“合计划3.0”中,影视剧版权的购买是重中之重。据优酷网总编辑朱向阳介绍,电视剧方面,优酷预计购买市场流通版权内容的85%。现优酷已签约1500部、40000集、160万分钟,2010年预计购买350余部、10000余集新剧,其中热播剧购买率不低于80%。 除了购买影视剧之外,优酷在音乐和动漫版权方面也收获颇丰。数万首音乐MV作品将在优酷上亮相,占据国内外音乐MV流通版权一半以上。优酷与国内主要动漫制作厂商都签署了版权购买及合作协议,深受大众喜爱的国产动漫巨作《喜羊羊与灰太狼》、《铠甲勇士》等名列其中。 优酷在“合计划1.0”启动之初就非常重视与国内主流电视台进行合作,经过三年的沉淀和积累,与优酷形成媒体版权及内容合作的电视台共计43家,直接覆盖电视媒体热门综艺节目。 在音乐经纪、明星宣传合作方面,优酷因其自身日益增强的媒体影响力,已成为娱乐演艺界进行新品发布、演出宣传方面最得力的媒体平台,其中有数十家官方机构、上百个一、二线大陆港台明星落户优酷视频官网,成为他们发布最新动态并与用户粉丝互动的视频基地。 良性商业链正形成 刘德乐指出,中国的互联网视频走过了三年多的时间,这三年多的时间,视频行业在版权合作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视频网站版权保护自律框架、法律监督框架和政府监管框架正逐步完善。其次,互联网视频成为影视产品重要的推广和发行渠道。最后,视频行业从过去的盗版现象不少,到现在的买不到版权,抢不到版权,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 有业内人士指出,按照优酷“合计划3.0”的规划,优酷网2010年仅仅在影视剧版权上的投入就将是天文数字。 对此,刘德乐表示,优酷网之所以敢宣布这一计划,就表示已经为此储备了足够的资金,能支持优酷网完成这一计划。“此外,还有两点可以帮助优酷降低采购影视剧的成本。”刘德乐说:“一是优酷不会刻意去争抢热门影视剧,一是优酷倡导的影视剧联播合作机制,这两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优酷的购买成本。” 他还透露,优酷经过数轮的融资,但并非如外界所言优酷面临投资者套现退出的压力,相反这些投资人均“看好视频网站在中国的前景,投资人和网站在这点上早已达成共识”。如前面所言,视频网站购买的众多版权内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用户,用户的增加带来的是广告主的增长,由此,一条良性正循环商业链形成。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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