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第一期),通报5月份市级媒体发布的广告监测情况,当前荆门市主要媒体广告特别是涉及药品和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仍然突出。 此次重点抽查了5月14日—21日《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周刊》、5月23—25日荆门电视台、荆门人民广播电台发布的部分药品、医疗类广告。从监测的结果来看,部分市级媒体发布广告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法广告较多的现象,现将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荆门日报》5月17日3版发布的“荆门市二医肿瘤防治中心,省级重点建设专科”医疗广告。该广告未发布《医疗广告证明》文号,违法使用了“唯一、世界领先技术”等绝对化语言,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 二、《荆门晚报》5月19日05版发布的“无极通络磁能裤”广告。该广告宣传非医疗器械治疗疾病的功能,利用患者名义证明产品功效,违法使用“一通百通,百病不生……”等夸大功效的语言,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 三、《荆门晚报》5月19日10版发布的“活力肽”广告。该广告未发布药品广告审批文号,内容庸俗、格调低下,违背良好社会风尚,且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法律法规。《荆门晚报》5月20日14版发布的“日出东方宫廷活睾丸”广告。该广告未发布药品广告审批文号,内容庸俗、格调低下,违背良好社会风尚,且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法律法规。 四、《荆门周刊》5月14日20期24版发布的“独创‘挖腐拔根’30天告别肠胃病”广告。该广告未发布药品广告审批文号,含有保证治愈肠胃病内容;违法使用了“独创”、“国家保密配方”等绝对化语言;违法利用患者名义、有效率等证明产品功效,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法律法规。 五、荆门电视台省运频道、新农村频发布的“五行通脉纳米磁能裤”、 “血行通脉纳米磁能裤”广告。两广告宣传非医疗器械治疗疾病的功能,违法利用患者形象做广告,违反科学规律,夸大产品功效,声称能治疗多种疾病,冒称获消费者协会授予315免检产品。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 六、荆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 “东宝计生站男科”、“荆门慈济男科医院”、“阳光医院妇科”、“荆门仁爱男科”、“武汉黄埔医院”等医疗广告。均未发布《医疗广告证明》文号,违法以医院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法规禁止出现的内容,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荆门人民广播电台5月27日发布的“荆门市仁爱医院”医疗广告。违法利用专家名义,使用“独家”等绝对化语言,宣传保证治愈 “久治不愈”的顽固疾病,违反了医疗广告法律法规。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避免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上当受骗;有关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要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进行整改。广告监管机关要对此次公告的违法广告和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处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