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清拆户外广告,对于经营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几乎是“灭顶之灾”。如今,这个政策对这些广告公司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昨日,记者对两家广告公司进行了访问。 政府赔偿广告合同损失? 去年,广州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从2009年3月13日起,停止对已经到期的户外广告续期和更名,不再批准设置新的户外广告。 此前,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会长张小平曾表态,“这等于将以前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都变成了无牌经营的‘走鬼’。”由于户外广告不能依法登记,经营企业就不能正常合法运营,这牵涉到几万人的就业和生计问题。他认为,在新规划出台之前,就停办所有户外广告的续期登记,如此简单的“一刀切”做法无异于将户外广告企业全部赶尽杀绝! 昨日,广州汉诺广告有限公司的李先生对于停止续期的政策仍耿耿于怀。他说,他们公司在珠江隧道收费站附近的两块广告牌就在一个月前被拆了,“就在7月14日1点,我们要自己拆政府不同意,怕我们拖延。” 李说,这两块牌是手续齐全的、合法的,“但政府说,只要是整治,就可以无条件拆除。既然这样,当初办那些手续有什么用呢?” 李先生提出,有些强拆的广告牌,和业主、客户的合同没有到期,政府理应作出赔偿,或者,至少等合同期满了再拆。 政策变动属不可抗力 记者昨日还联系上一位要求隐去公司名称的广告公司销售人员武先生。他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政府的行为可以理解,“当年北京办奥运就拆了很多广告牌,广州办亚运也想向北京看齐。” 武先生告诉记者,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升温,户外广告行业从2003、2004年以来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地段好的户外广告位价格能涨两三倍,比如,体育中心附近的一个霓虹灯,广告价格从原来的100多万涨到了300多万。现在,广州的户外广告年产值上亿,去年停止续期和审批以来,对整个行业的冲击当然很大。 谈到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武先生说,那要看广告公司的规模和实力,有的小公司只有一两块广告牌,一旦拆了,整个公司都要倒,而有的公司实力和背景雄厚,能拿到好的广告位,受到的影响就不会很大,“前几年赚钱多,现在就少赚点”。 武先生还告诉记者,由于停止续签,广告公司与场地提供方和客户的合同期不得不中断,但由于这种政策变动属于不可抗力,广告公司一般不用赔偿,已支付的广告费也可以退还客户,但客户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效果,也会有意见。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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