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门口都有发小广告的人,上面都印着明星的头像,看起来像杂志,昨天孩子拿回一本,可翻了翻根本就不适合让孩子们看。”家住包头市的吴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8月25日,根据吴先生提供的情况,记者在包头市青山区娜琳步行街看到步行街入口处有正在散发医疗广告的人员,记者索取了一份宣传册,上面印着著名影星孙俪的照片。题头标注为某医院的内部刊物。吴先生说:“每到周六日,步行街门口都有发小广告的人。每次大家都是看到上面印着明星的照片,可是翻开看看,里面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广告,而且有些内容不适合让孩子们看。像这种杂志没人管吗?” 就此问题,记者致电包头市工商局商广科刘科长。刘科长介绍,从监管角度来说印刷品广告如果没有经得本人同意就利用一些公众人物的形象来提升广告效益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一旦证实存在这种违规现象会没收印刷品,并处以印刷费用一至五倍的罚款。如果有市民发现这种现象可以到就近的工商所进行举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