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8月26日讯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透露,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共抽查主流报纸、杂志20余种,共计10819个版面。其中,发现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有114件。上半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出动执法人员2353人次,执法车辆852辆次,依法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施警告行政处罚29户次,累计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116分,涉及到25家医疗机构。 医疗广告对市民就医选择的影响很大,而违法医疗广告对患者就更具误导作用。据北京市工商广告监测部门统计:2008年可监测的违法医疗广告为3500余条,2009年为5000余条;仅今年上半年,就监测到了3000余条,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其中,民营医院发布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数量最多,占到73.6%。其次,是以各种医学研究院的名义发布的,占18.3%。公立医院发布违法广告的极为少见。 毛羽介绍,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合法的医疗广告有三个特征。第一,它是合法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类信息的广告。第二,发布的医疗广告上应标注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给予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第三,发布的医疗广告严格限定八项内容,即: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 毛羽解释,从违法形式上看,没有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或者盗用、假冒文号的医疗广告都属于违规发布行为。从内容上看,凡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八项内容的广告以及非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都应属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毛羽说,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北京市卫生局主要承担着医疗广告的前置性审查和接到工商局广告监控信息线索后,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近年来,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一直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施整治工作。比如:开展市场排查,实施重点地区重点打击,加大社会媒体曝光,对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训诫,推进校验积分等形式,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北京市卫生局提醒患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识别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不要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希望广大群众发现违法医疗广告拨打 “12320”举报投诉。卫生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净化医疗广告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王春艳、张正尤)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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