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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周刊谢幕否认经营困难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 2010年8月27日 09:33 

  “偷拍到此为止,本刊停止出版”,这是昨日上市的娱乐周刊《完全娱乐》终刊号头版的宣言。该刊以偷拍明星为主打,其出版人、麦特文化总经理陈励志向记者表示,停刊并非来自外部压力,而是办刊理念的变革。他承认,《完全娱乐》周刊只是略有盈余,此后公司也不再做娱乐类刊物。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刊的操作方式涉嫌违规。

  昨日出版的《完全娱乐》周刊显得有些异样,在宣言中写道,“我们曾经认为,偷拍是舆论监督的一种方式……我们也曾经认为,偷拍是娱乐新闻的一种方式……我们更曾经认为,偷拍是大众生活的一部分……放弃这种姿势,是因为,我们深知自己除了偷拍以外,还有更重要的身份——媒体。而媒体的属性是什么?永恒而不可改变的一条是:社会责任”。在终刊号上,主打是包括章子怡、成龙、王菲、李亚鹏等二十多位明星的盘点,最后一部分多侧重明星的慈善之举。因为该刊曾偷拍过大量明星,还报道过章子怡的“泼墨门”事件引起对方起诉,不过后来和解收场。

  昨晚,陈励志向记者表示,停刊并非一时兴起,已经考虑了半年之久,“想放弃,又有些舍不得,所以有些纠结。但《完全娱乐》定位于一份纯粹偷拍的刊物,娱乐大众也是浅层的”。那么,是不是经营压力导致停刊呢?他否认此说,“我四年前做的时候,就没有想过盈利,用公司的收入来支撑它没问题。我们没有广告,连广告部也没有”。他承认,“以偷拍为主的刊物,谁会来投广告呢?”陈励志坦承,《完全娱乐》周刊做偷拍,有销量上的考虑,“在发行上略有盈余。但如果我们改良它,发行都不好做了”。

  陈励志的公司也曾投资《明星Big Star》,但除了偷拍后,还有探班和高端访问之类的内容。不过,2006年,中广报刊出版发行中心主办的《明星Big Star》被责令停刊。原因是该刊的办刊方式手法受到外界批评,广电总局决定将该刊停刊整顿。

  昨日,记者在京城报摊发现,除《完全娱乐》周刊外,八卦类娱乐周刊还有八种左右。这些刊物大多挂靠在正规报纸或刊物名下,其运作模式多为其他文化公司租用刊号和版面。比如《完全娱乐》周刊就挂靠在《购物导报》,而该报是一消费类报纸。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报纸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报纸出版许可证》。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有类似规定。因此,不少娱乐类周刊均涉嫌违规。这也难怪有人士推测《完全娱乐》周刊停刊是被整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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