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舒淇被登裸照控告杂志社 案件宣判获赔13万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日期: 2010年8月27日 11:26 

  据香港媒体报道,舒淇去年出席上海哥斯达邮轮启航仪式,被台湾某媒体指没有穿内裤,并附上舒淇早年拍摄的性感裸照,指她是脱星出身。该报道被舒淇控告侵权,要求赔偿200万元新台币(约42万元人民币)及道歉。24日这家报社被判赔偿60万元新台币(约13万元人民币)。台湾《苹果日报》消息,去年5月5日,台湾一报社记者许圣梅转述香港《东方新地周刊》内文,以标题“舒淇撩薄纱 封点失了手”报道舒淇参加上海某油轮启航时,因避免走路跌倒拉起雪纺洋装,却导致走光;同时刊登舒淇早年裸照,指她是脱星出身。

  8月24日,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舒淇早年拍过不少清凉写真集或三级片,但2005年曾获金马奖最佳女演员奖,更受邀担任国际知名影展评审,演技受到国际肯定;媒体没有该裸照的合法使用权,且走光新闻与她曾是脱星无关,已侵害舒淇的人格权,因此判该报社赔偿60万元新台币,全案仍可上诉。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