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上海将对散发小广告者予以处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9月28日 15:26 

     街头散发小广告的事情一直屡禁不止,为此上海将进行《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据悉,今后在街头发放小广告者最高将罚款10万元。目前正在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

  根据《规定(修订草案)》,同时考虑到今后举办重大活动等因素,都会存在散发相关公益性宣传品的可能性,对此,此次将禁止乱散发的对象局限在经营性宣传品。

  根据业内人士的介绍,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简称:“五乱”)行为具有随意性强、流动性大、难以根除的特点,不但直接影响市容面貌,而且容易成为其他深层次违法犯罪行为的源头。对此,“五乱”行为一直以来是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据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自行或协助清除“五乱”就达到700多万处,收缴的“五乱”小广告超过6000公斤。

   另外,由于“五乱”违法行为人大多没有财产,罚款的规定较难执行,达不到惩治效果,《规定(修订草案)》拟继续沿用并完善实践证明较为有效且执法成本较低的“暂停通讯”措施,即对于不接受处理的“五乱”违法行为人,城管执法部门有权通知电信管理部门暂停其通讯工具的使用。

  除此之外,此次草案还同时考虑到今后由于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存在散发相关公益性宣传品的可能性,拟将禁止乱散发的对象限定为经营性宣传品。还进一步明确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确需悬挂的,应当经过市容管理部门的批准,从而使悬挂行为有章可循。

  从今以后,除了散发小广告的人员会受到处罚外,躲在幕后的组织者也将遭受惩处。上海城管执法部门在实践执法中发现,“五乱”行为大多是由发布“小广告”的单位雇佣外来流动人员实施的,如果按照现有规定仅对实施人员进行处罚,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针对这个情况,此次《规定(修订草案)》拟根据相关规定,增加对组织或者利用“五乱”行为发布宣传品、标语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并规定“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规定(修订草案)》在顺利完成的基础上。将大大缓解了小广告这个城市“牛皮癣”对市区的影响。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