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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整治道路上的户外广告

来源:广告买卖网改写  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09:54 

  【广告网】今日,太原市将利用三个月时间,对46条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治理,要求临街门面、道路两侧墙面及玻璃窗上,不得贴出任何广告字、画,这是市领导在10月15日对太原市户外广告调研时提出的要求。

  集中整治的46条道路,包括10条示范路和36条一级道路。整治范围为影响城市景观的大型立柱、灯箱、店堂牌匾、橱窗广告、软体广告、画廊及路牌、指示牌等。

  此次整治将清理未经审批或经拍卖已到期,占用人行便道、公共绿地、公用设施的各类户外广告;将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大型立柱、灯箱、施工围挡等;46条道路沿街商铺的店名牌匾要统一设置在一层,牌匾大小、材质、悬挂高度,要与建筑物及相邻门面牌匾统一;二层及以上楼层(含顶楼)均不得设立各种形式的广告;临街门面、道路两侧墙面及房屋玻璃窗上,不得张贴任何广告字、画。

  市领导要求,必须从源头上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对严重违规的商户,工商局将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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