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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部门通报4种药品违法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2日 14:31 

  摘要:药品违法广告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近期食药监部门就发布了四种药品违法广告,包括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散结灵胶囊”等。

 

  药品违法广告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近期食药监部门就发布了四种药品违法广告,请消费者注意一下。

 

  一、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实证腰痛。”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天疼痛明显减轻,30天腰有劲,腿有力,90天腰椎病彻底康复……”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二、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散结灵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瘰疬鼠疮。”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一般3天见效,一疗程症状消失,2-4疗程肿结囊肿萎缩脱落……”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十香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气滞寒凝引起的疝气、腹痛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当天不自觉放屁,腹部压力消除,疼痛坠胀立即减轻……”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先天性脑发育不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损伤后遗症等疾病。”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个月后,感觉四肢僵直明显减轻,就像束在身上的绳子被解开,浑身舒坦多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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