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互联网的发展正在飞速的进行着,台湾“公平会”最新的统计表明在台湾34%的网络广告是不实广告,而这其中更是以美容瘦身居多,家电产品其次。
如今互联网的发展正在飞速的进行着,台湾“公平会”最新的统计表明在台湾34%的网络广告是不实广告,而这其中更是以美容瘦身居多,家电产品其次。
台湾“公平会”第三处处长吴翠凤指出,从2003年初到2010年9月底为止,被“公平会”认为涉及网络广告不实的案件有208件,占全体不实广告案件的33.8%,相关处分案例中,又以45件的瘦身美容相关商品最多,另外家电商品和3C资讯商品也各有14件。
“公平会”提醒,网络广告随着刊载的网站类型不同,牵涉的行为主体类型很多,以近来热门的线上购物网站为例,如果是自行提供商品或服务销售而刊载广告,就会被“公平会”认定是“广告主”,应该负担广告不实行政责任。
“公平会”并强调,线上购物网站即使是提供广告平台,不是自己进货、自己销售,但因为收取了其他业者的服务费,一旦涉及广告不实,虽然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广告主要负担行政责任,但还是有民事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要负担。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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